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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新疆大学中亚地缘政治研究中心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2016年08月19日 16:14  点击:[]

 

2013新疆大学中亚地缘政治研究中心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一、成果奖励范围:

1.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社科优秀成果奖(2011.1.1---2013.5.31);

2.新立项科研项目(2011.1.1---2013.5.31):

1)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215万元及以上横向课题

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201211日以来);

4.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201211日以来);

5.正式上报的研究咨询报告(201211日以来);

6.以上成果仅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二、成果奖励标准:

1.科技进步奖/社科优秀成果奖:

按照各奖项奖励金额的10%进行再奖励;

2.新立项科研项目:

1)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按照到位经费的1%进行再奖励;

215万元及以上横向课题,按照到位经费的0.5%进行再奖励;

3.公开发表的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不包括录稿函)

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标注第一作者署名单位是新疆大学中亚地缘政治研究中心;基地立项项目需标注基地基金资助名称和编号。

1)北图一区9000/篇,北图二区6000/篇,北图三区3000/篇;北图四区(被CSSCI同时检索)1000/篇;北图四区300/篇;

2)被SSCISCI检索的期刊论文,1万元/篇;

4.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

按照每部1000元再奖励;

5.研究咨询报告:

1)有省部级领导批示及省部级政府采纳证明,1000/篇;

2)上报基地的研究咨询报告,100/篇;

6.以上奖励仅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7.属于基地立项项目合同规定应完成成果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中亚地缘政治研究中心

20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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