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新疆大学中亚地缘政治研究中心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一、成果奖励范围:
1.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社科优秀成果奖(2011.1.1---2013.5.31);
2.新立项科研项目(2011.1.1---2013.5.31):
(1)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2)15万元及以上横向课题
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2012年1月1日以来);
4.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2012年1月1日以来);
5.正式上报的研究咨询报告(2012年1月1日以来);
6.以上成果仅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二、成果奖励标准:
1.科技进步奖/社科优秀成果奖:
按照各奖项奖励金额的10%进行再奖励;
2.新立项科研项目:
(1)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按照到位经费的1%进行再奖励;
(2)15万元及以上横向课题,按照到位经费的0.5%进行再奖励;
3.公开发表的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不包括录稿函):
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标注第一作者署名单位是新疆大学中亚地缘政治研究中心;基地立项项目需标注基地基金资助名称和编号。
(1)北图一区9000元/篇,北图二区6000元/篇,北图三区3000元/篇;北图四区(被CSSCI同时检索)1000元/篇;北图四区300元/篇;
(2)被SSCI和SCI检索的期刊论文,1万元/篇;
4.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
按照每部1000元再奖励;
5.研究咨询报告:
(1)有省部级领导批示及省部级政府采纳证明,1000元/篇;
(2)上报基地的研究咨询报告,100元/篇;
6.以上奖励仅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7.属于基地立项项目合同规定应完成成果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中亚地缘政治研究中心
201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