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新疆大学中亚地缘政治研究中心
2013年度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基地秉持“公开竞争、公开招标、择优立项”的原则面向社会启动2013年度课题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类别及资助金额
重大招标项目(专项)
2013年/2014年度中国新疆周边地区安全局势年度报告
重点项目:
1.阿富汗战争后南亚地区塔利班组织的变迁及前景研究
2.自媒体时代新疆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研究
一般项目:
1.宗教极端主义对巴基斯坦政治发展的影响研究
2.俄罗斯与中亚国家文化教育交流与合作的机制及成效研究
3.哈萨克斯坦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4.美国研究中亚问题主要机构及学者数据库
5.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能源合作研究
6.里海经济一体化及其对中国在中亚能源合作的影响研究
本基地2013年度共设立招标课题9项,资助经费共计40万元(其中学校配套20万元)。其中,重大项目计划1项,资助金额15万元/项;重点项目计划2项,资助金额5万元/项;一般项目计划6项,资助金额2.5万元/项。
二、招标对象
新疆大学各学院及其他各高校、研究机构和重点研究基地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编人员。
三、招标工作的总要求
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着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这一历史使命,深入研究涉及到中西亚地缘政治发展和变迁的前沿性、战略性、基础性和应用性问题,鼓励理论创新,着力推出具有实践指导意义和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推动新疆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向西开放,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
四、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重大招标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必须具有正高职称和博士生导师资格,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
2.在研的教育部、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本中心年度重大招标项目的首席专家参加投标。
3.重大招标项目的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
4.重大招标项目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较为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5.参与重点项目申报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目前没有在研的教育部、国家社科规划办一般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办项目。
6.参与一般项目投标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并具有一定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积累。
五、投标课题要求
1.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均不得随意更改和添加副标题。
2.投标者的项目论证报告必须科学严谨,前期成果提供必须实事求是,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较高的实际应用价值。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必须以科学准确的数据和研究分析作为基础,努力为国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投标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能保证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
4.所有项目研究周期均为2年(2013年7月1日-2015年6月30日)。
5.招标项目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部门和跨地区的联合攻关;鼓励联合高校系统外的相关专家、国外专家,以及与研究课题有关的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研究工作。
6.一位项目负责人,每次只能参加一个开放项目的投标。正在承担开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新项目的投标。
7.投标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招标课题申请书,使之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课题申请书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单位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申报程序
(一)公开招标阶段
1.投标人可以登录中亚地缘政治研究中心网站(http://202.201.252.19/zhydy/)直接下载相关文件:
(1)《新疆大学中亚地缘政治研究中心2013年度招投标课题公告》;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13年度招标课题申请书》;
(3)《新疆大学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
要求项目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5份连同电子版一并提交(或邮寄,以当日邮戳为准)新疆大学中亚地缘政治研究中心办公室。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新疆大学中亚地缘政治研究中心办公室会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核。
3.新疆大学中亚地缘政治研究中心将中标名单通过本中心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中标通知书。
(二)评审阶段
1.评审时间:2013年5月31日~2013年6月15日。
2.评审形式:评审采取通讯与会评相结合的方式。
3.评审要求:
(1)招标项目的评审工作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2)中亚地缘政治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负责投标项目评审工作。
(3)学术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透露评审情况。
4.评审标准:
(1)研究拟突破的重点和难点明确,研究目标具有先进性,学术思想具有创新性;
(2)研究思路清晰,积极吸收多学科先进的研究方法,借鉴国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有效方法,注重实证研究和社会调查方法的运用、定性研究方法与定量研究方法的结合,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具有可行性;
(3)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具有较雄厚的研究基础,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科研组织能力,课题组主要成员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较多的相关研究成果、充分的资料准备与合作精神,可望取得突破性成果;
(4)单位在相关研究机构、研究资料、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优越的科研条件,具有较高的科研组织管理水平,并可以为研究任务的完成提供优惠政策和保障条件;
(5)经费预算合理。
5.评审程序:学术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最后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的方式确定中标者。
(三)立项阶段
1.6月25日确定拟推荐立项名单,由科研处汇总后报送至教育厅审核立项。
2.招标项目批准立项后,不得更换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3.项目经费分三期拨付:立项启动时拨付总经费的50%,中期检查通过拨付总经费的30%,提交结项材料并审核通过后拨付总经费的20%(具体参照《新疆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胜利路 666 号
新疆大学中亚地缘政治研究中心办公室
新疆大学校本部科技楼709室
邮政编码:830046
联系电话:(0991)8580163
电子邮箱:xjrcgc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