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通社努尔苏丹4月25日报道,哈萨克斯坦宪法委员会正式受理总统的申请。
据总统府新闻局消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委员会已经正式受理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哈斯穆-卓玛尔特·托卡耶夫关于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法案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第91条第2款中规定的内容的相符性进行审议的申请。
根据宪法性法律《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委员会法》,相关申请在宪法委员会会议上举行讨论前的文件整理工作已经开始实施。
宪法委员会的最终决议将会通过公开媒体予以发布。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第91条第2款规定:宪法确立的国家独立、共和国的统一和领土完整、共和国政府的形式,以及独立的哈萨克斯坦的奠基人、哈萨克斯坦首任总统-民族领袖(Елбасы)所制定的共和国基本原则,以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首任总统-民族领袖(Елбасы)的地位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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