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日报社2月17日报道,腐败是经济发展、创造良好商业环境和投资环境的主要障碍之一。在过去三年中,乌兹别克斯坦在“透明国际”的廉洁指数位次排名中上升了12个百分点。独立后乌国在反腐败工作中采取的最重要步骤是在2008年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010年签署《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伊斯坦布尔反腐败行动计划》,并于2017年通过了《反腐败法》,此外,还批准并成功实施了《2017—2018年国家反腐败计划》。2018年4月通过了《公共采购法》,并建立了更加透明的程序,旨在防止在公共采购框架内的腐败行为。简化了公共服务的提供制度,确保了包括法院和执法机构在内的所有国家主管部门活动的透明度。2019年,米尔济约耶夫签署了“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改善乌国反腐败制度”的法令,旨在提高反腐败体系的效力,创造最有利的营商环境,并在国际舞台上提升乌国国家形象。此外,批准了《2019—2020年国家反腐败计划》。2019年8月1日,一项由公众和外国知名专家参加的“消除腐败”实验项目在基本建设和高等教育领域启动。1月24日,米尔济约耶夫在国会讲话中指出,有必要把反腐败推向事前预警而非事后打击,并建议成立一个负责打击腐败的单独机构。2月11日,米尔济约耶夫在一次关于改进反腐败制度和公共控制的会议上,就如何在腐败程度高的地区制定和实施反腐败计划作出了指示,对就业、公共采购、许可证、执照和其他程序的公开性和透明性进行重点关注。还指出,有必要在相关组织和外国专家的参与下,依据法律发展和执行公务员财产和收入申报。消除腐败的另一种重要手段是公共控制。米尔济约耶夫在最高会议的演说中提议设立一个公共会议厅,以加强公共控制,并加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紧密互动。
该机构将定期研究民众的意见,并监督政府部门解决这些问题,包括消除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