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报道,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济约耶夫签署“关于对乌国宪法进行修正和补充,以便使政府组成程序民主化并加强政府责任”的法律。根据宪法修正案,乌国立法院在以下几个方面的权力有所增加:
—在通过关于政治、社会、经济生活领域的某些问题以及国家内外政策问题的决议方面;
—在审议和批准由总理提名,由总统批准的政府成员候选人方面;
《乌国议会立法院议事规则法》规定批准政府部长的任命程序。根据该法案,部长候选人经各级初步审查后,在立法院会议上讨论是否通过。部长候选人必须向立法院提交一份工作计划,计划应涵盖实施与政府行动计划相关的法律、经济、社会、组织、技术领域规定的措施。如果部长候选人被拒绝,总理将提名新人选。此外,总理与政府成员每季度向立法院和参议院提交一份围绕总统发言制定的关于国家方案执行情况的进度报告。该修改和补充将从4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