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nd新闻网1月4日报道,2019年,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将继续致力于加强该国金融体系。从1月1日起,金融监管机构向银行业实施风险导向监管制度。目前,哈国正常营业的商业银行有28家,另有33家二级支行,其余一些银行已完全停止营业。此外,一个由国家参与的两大银行合并项目正在进行。2019年,哈国国家银行将关注高风险领域。
哈国国家银行二级银行监管部门代表丹尼亚尔·努尔马诺夫(DaniyarNurmanov)称:“在监管过程中,我们研究金融机构对哈国法律规定的所有活动的遵守情况,并分析商业模式。我们评估公司的治理风险、资本充足率和风险流动性。监管机制有助于许及时解决问题,以避免将这些问题累积多年。换言之,金融监管机构将评判一家银行是否有能力利用自己的资金来弥补客户无法归还的延期付款或逾期贷款。强制债务重组只适用于紧急状态下处理无力偿债的银行。”风险监管也引入了理性判断的概念,即国家银行将有权在法律框架范围内独立检查银行高管,并确定与银行有关的工作人员间的特殊关系。《国家银行法》(The law on the National Bank)充分规范了适用合理判断的程序,使之具有相当的透明度。在必要时,金融机构将有足够的时间对授权机构的决定提出上诉。监管部门将允许采取预防措施,以限制二级支行高管人员的不专业行为。此外,银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估标准也将发生变化。